播报 | 国务院:严肃问责政府、国企项目欠薪;住建部: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

政府采购信息网 李璞 2021-11-08 09: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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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严肃问责政府、国企项目欠薪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从严惩处。

《通知》强调,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国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人民普惠性生活服务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03号)。

《通知》明确,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纳入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予以统筹。加强省级统筹,推动县市因地制宜制定社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

7部门:连续3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2021年11月1日,人社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正式实施。

《规定》要求,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总包单位在同一地区有多个在建工程,存储比例可适当下浮但不得低于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0.5%。

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应降低存储比例,降幅不低于50%;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2年内发生工资拖欠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应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总包单位可选择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保函有效期至少为1年,并不得短于合同期。

住建部: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工程造价咨询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本次具体修订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删除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有关条款;二是增加信息管理内容。信息管理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含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等;三是明确了注册造价工程师属地化管理;四是进一步明确、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责任;五是精简造价工程师注册流程等具体规定。

贵州:13名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被通报处理

日前,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2021年度第三季度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情况的通报》,对13名评标专家做出通报处理。

此批被处理的专家,主要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确认参加评标后,不参加评标又不请假;参加评标迟到但有电话及时告知抽取终端,迟到在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参加评标迟到但有电话及时告知抽取终端,迟到在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最终,一评标专家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4名专家被暂停6个月评标资格;8名评审专家被暂停3个月评标资格。

海南:支持境外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参与发展养老服务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支持境外资本在海南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

在建立基本养老托育服务制度方面,方案明确,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衔接实施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

在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托育服务方面,方案提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鼓励境外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海南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国外大型高端品牌养老托育集团在海南设立地区总部,境外资本在海南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

黑龙江:严重失信的企业不得作为直接发包工程承包人

日前,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明确,承包人须具备与所承担的直接发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和安全许可、项目班子人员。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等行为, 被限制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不得作为直接发包工程的承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其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材料设备供应商等承包单位承担首要责任。

福建:放宽允许招标人设置类似业绩的项目范围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贯彻落实“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计价改革要求,放宽允许招标人设置类似业绩的项目范围。投标人应当自主编制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再公布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和计价软件版文件。

大连:重点整治公职人员干预招标采购活动

日前,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招标采购领域监管的工作方案》,《方案》围绕突出问题,制定了四方面的工作任务,24项具体措施,并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交易现场监管缺失,通过大数据手段对违法转包、分包,围标、串标等案件线索查处力度不够,对查实确有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信用黑名单等问题。

在落实招标采购主体责任方面,重点整治公职人员干预招标采购活动,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未对招标采购项目的音视频资料进行保存,导致后期监管缺失等问题。

在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方面,重点整治评标专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未按照暗标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不提出否决意见,对同一评分项中不同投标单位评分畸高畸低,评标专家与其他交易主体私下接触,在评标现场发表倾向性意见,评标专家不服从行政部门监管等问题。

在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方面,重点整治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与招标采购单位串通、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中标结果以及不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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